@高校毕业生,您有一份就业补贴可以申领!
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是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时发放的补贴,是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为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、稳定就业工作的一项利民举措。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》(临市委办〔2018〕97号)、《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》台政办发〔2020〕20号等文件精神,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开始申请了,有符合条件的抓紧线上申请!
一、申报对象
(二)申报条件
1.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我市非公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(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及娱乐业、销售不动产、转让土地使用权、房屋中介、桑拿、按摩、网吧、氧吧、派遣公司、金融机构除外,且不包括创办上述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)和国有非绝对控股工业企业就业,可在毕业起3年内给予就业补贴。(企业性质查询网址:http://www.gsxt.gov.cn/index.html)
2.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3.自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次月起3年内开展首次补贴申请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补贴标准和期限
2019年度毕业的补贴标准及期限:
取得大专毕业或取得高级技工证书的毕业生,给予每人350元/月的补贴。取得本科学历或技师证书的毕业生,给予每人450元/月的补贴。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毕业生,给予每人600元/月的补贴。
毕业以前就业的,从毕业当月起计算;毕业以后就业的,从就业当月起享受计算;补贴至毕业起满3年或提前终止就业当月为止。上述补贴按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为单位开展申请,其间离职或至享受期满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份给予补贴。
2020年度及以后毕业的补贴标准及期限:
对 2020年 1月(含)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,提高其到非公企业就业补贴标准,在所在单位社保缴纳满一年后,硕士研究生(及以上)、本科(或技师)、大专(或高级技工)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 9000元、7200元、5400元。同一单位就业参保一年以上的按年给予补贴,就业参保不足1年的不予补贴,补贴累计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。
(四)申报材料
1.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2.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》原件一份;
3.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;
4.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:
①毕业证书或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(学信网出具)(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)。
②毕业证书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(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〔技师〕班毕业生提供)。
③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,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(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)(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);
5.最新公司股东持股情况说明书;
6.就业单位《营业执照》或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复印件一份;
(五)办事流程
1.受理、初审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“浙里办”或“浙江政务服务网”,搜索“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”,点击在线办理。
根据系统步骤和要求填写相应信息,上传材料。
窗口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进行初审,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。
2.审核、公示。经办机构应对受理材料进行调查、复核,审核通过,向社会公示7日。
3.审批、拨付。公示结束无异议,报人力社保、财政部门审批,审批通过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。
(六)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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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 辑:汪璐霞
监 制:牟再 总监制:陈基臣 素 材:临海人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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